南京婚姻登记档案遗失还能补离婚证吗

导语 南京婚姻登记档案遗失了怎么办?是不是不能补办离婚证了?对于这类情况民政部门有具体规定,一起来看。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拓展阅读:南京离婚冷静期

  1.从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撤回离婚申请。

  2.双方当事人应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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