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当年度计提工资次年发放,汇算清缴能扣除吗

导语 依据相关政策,南京企业在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可以在汇缴前扣除。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

  拓展阅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密码如何设置?如何重置?

  扣缴客户端申报密码是通过扣缴客户端进行信息报送、信息下载等操作的口令。

  没有申报密码的系统会自动生成临时申报密码供您登录,设置过申报密码的,系统不再弹出临时密码。

  若扣缴单位忘记申报密码,有三种方式可实现申报密码重置:

  1、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选择对应企业--点击【重置申报密码】进行重置;

  2、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查看详情】--【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进行重置;

  3、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密码重置。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扣除】可获南京2024年度个税专项扣除时间、7大扣除标准及填报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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