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情况可以免征增值税

导语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可以免缴增值税,超过15万元根据情况部分免缴。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南京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有两种情况不缴纳或部分缴纳。

  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

  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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