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异地急诊医疗费用结算方式
导语 外出突发疾病,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江苏医保异地急诊医疗费用结算
1、参保人员临时外出时,在异地突发疾病就医的,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2、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因突发疾病在非备案地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南京异地就医经办机构地址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电话 |
1 |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 |
86590793 |
2 |
玄武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玄武区珠江路275号 |
83369104 |
3 |
秦淮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秦淮区中华路505号;苜蓿园大街118号 |
52852015 84251210 |
4 |
建邺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区内1号楼 |
86468868 |
5 |
鼓楼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鼓楼区虎踞路49号4楼 |
68731233 |
6 |
栖霞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栖霞区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一楼A厅 |
85391375 |
7 |
雨花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雨花台区雨花东路1号 |
52883440 |
8 |
江北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大厂旭东南路69号/高新研发大厦丽景路2号 |
68715070 |
9 |
江宁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竹山路311号 |
69977102 |
10 |
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市民中心B座1120 |
58153562 |
11 |
六合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六合区龙池路333号市民中心3楼 |
57118386 |
12 |
溧水区社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 |
秦淮大道401号区人社局402 |
57225500 |
13 |
高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高淳区淳溪镇兴路229号 |
57326007 |
来源:南京医保局。更新时间: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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