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办理备案手续后,如何就医结算

导语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备案手续后,就能持社保卡在当地联网医院刷卡结算,垫付费用可申请零星报销,流程见正文。

  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备案手续后,可持卡在当地所有联网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未能直接刷卡结算并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垫付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回宁申请零星报销。

  >>>推荐阅读:职工医保零星报销指南

  拓展阅读:异地就医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本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员需另外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人员需持南京市卡管部门制发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南京市第三代市民卡”才能实现异地直接刷卡结算,具体制卡发卡用卡政策请咨询热线:025-86590920。

  3、转外就医备案周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多次就诊,周期结束后因病情需延期的,可凭异地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相关医疗文件办理备案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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