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济适用房面积有多大

导语 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供应人口较少家庭的套型面积可适当降低,详见正文。

  根据《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政发[2008]116号):

  1.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2.供应人口较少家庭的套型面积可适当降低,其中1人户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2人户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

  拓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向市物价局申报定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申报表和价格构成项目审核表;

  (二)有资质的成本认定或监审机构出具的成本审核意见书;

  (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立项、用地批文及规划、拆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四)建筑安装工程预(决)算书及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复印件;

  (五)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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