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一定要冷静期吗

导语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是为了减少冲动型离婚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的情形。详见正文。

  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

  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

  即只要针对财产、子女抚养,离婚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利要求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冷静期适用条件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的情形。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只要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均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也是为了减少冲动型离婚,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让夫妻双方冷静思考、妥善抉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婚】可获离婚登记预约入口、离婚协议书范本下载入口、条件材料及冷静期规定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