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附条件)

导语 南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准新生儿和大学生四类人群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参加南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详情来看正文。

  一、南京市户籍居民

  1、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2、年度内的退役士兵、职工医保中断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

  3、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非南京市户籍居民

  1、持南京市居住证并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人员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未成年子女”);

  2、父母一方为南京市户籍,其持南京市居住证的未成年子女;

  3、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4、《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5、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在宁台胞。

  三、准新生儿

  父母一方为南京市户籍,且母亲已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四、大学生

  在宁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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