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导语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时间分为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和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公的学位两种,详情见正文。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拓展阅读:还贷流程如下

来源:江苏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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