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导语 2025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1名编制内教师。

  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2025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1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ning.gov.cn)公开发布,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同步转发。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和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和《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岗位信息表(一)》中的相应岗位:

  (1)2023届至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报考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岗位的可以是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2025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5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报名时需备注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报考。报名时需备注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可报考《岗位信息表(一)》中的相应岗位。

  3.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报考《岗位信息表(二)》中的相应岗位:

  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或义务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符合上述1、2、3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5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职业学校专业课应聘人员聘用1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6月27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Windows系统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2月23日8:00至2024年12月27日16:00。

  (3)同性质岗位采用合并招聘,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学校,只选报考类型和学科学段[如:小学语文(1),初中语文(1)](详见附件1、2)。

  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23日8:00至2024年12月28日15:00。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8日期间的9:00-11:00,14:00-16:00。江宁区教育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8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江宁区教育局陈述申辩。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2月23日8:00至2024年12月28日20:00。

  提示: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科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报名结束后,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29日14:00至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5年1月15日9:00起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25-52181813。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已选择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其他区报名并缴费的考生,符合江宁区招聘条件的可在江宁区兼报,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兼报江宁区的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学段、学科与在其他区所报考的学段、学科必须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是小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其他学段)。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②2023届、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报考《岗位信息表(二)》中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合同和与劳动合同相一致的社保缴费凭证(凭本人身份证可在缴纳地社保部门打印);具有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须上传本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

  ⑤报考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科岗位的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国优计划”研究生需提供所修教育类证明(加盖高校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⑥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5)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1年)》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学科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江宁区教育局将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的《关于江宁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2)江宁区教育局在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于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进行面试缴费并自行打印面试证。

  3.面试

  (1)面试组织。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江宁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信息、心理、职业学校专业课等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岗位,模拟课堂占面试成绩的5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除上述外的其他岗位,模拟课堂占面试成绩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面试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体检由江宁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公示与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江宁区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协议,并收取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用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的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江宁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学校用人需求和师资均衡配置等因素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和体检,更换或关闭联系方式等而致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

  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附件:

  1.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一)

  2.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二)

  3.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18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南京招聘】,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关键词【教师】即可查看南京各区2025教师招聘报名时间、入口、公告及岗位详情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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