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京市计生委)更多信息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拟定和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定。承担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的责任。承担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责任,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承担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和制度的责任。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承担指导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的责任。
(五)负责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协助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承担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责任。负责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负责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助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七)负责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具体实施有关国际援助项目。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联系市计划生育协会。
(八)承担指导和监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的责任。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