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受理范围一览

导语 南京哪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报评审职称?一起来看看南京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受理范围吧。

  南京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受理范围如下:

  (一)凡在我市工作并由单位缴纳社保企业总部在我市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各系列职称。

  (二)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缴纳社保,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三)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江苏省我市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四)被用人单位聘用、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退休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退休专业技术人才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涉及调整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五)在宁省属单位(含下属单位)和在宁外省、中央及军队单位(含下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 须按规定程序在省相应职称评委会申报评审,我市各评委会不得擅自受理相应申报材料。 省里未设立相应职称评委会,确需在我市申报评审的,上述单位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委托评审后,方可在我市申报,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破格条件 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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