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推出住房消费第二批次“以旧换新”房源的通知

导语 2024年6月10日-12月31日,市属、区属涉房国企结合新建商品房库存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

  一、工作目标

  2024年6月10日-12月31日,市属、区属涉房国企结合新建商品房库存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其他房企积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以更好满足群众改善性房源需求。

  二、组织方式

  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部门监督”的原则,参加活动的房企单独或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和对外公告,报市住房消费“以旧换新”工作组统筹后发布实施。南京安居建设集团仍按对外公告的试点方案执行。

  三、存量住房房源条件

  (一)存量住房证载权利性质应为出让,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

  (二)存量住房应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

  四、新建商品房项目

  本批次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由南京奥体建设等12家房企参与,再推出21个新建商品房项目2780套房源。相关项目房源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房帮宁”平台统一展示,换购群众可登录查询,并办理报名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活动的房企在项目现场设立企业咨询台,为换购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二)存量住房收购主体、范围和新建商品房项目房源条件详见各房企发布的对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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