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非助产机构生孩子有出生证明吗

导语 非助产机构分娩,可向拟落户地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材料如下。

  在非助产机构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须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落户地点: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户口,一方为家庭户(或社区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子女应当在家庭户、社区家庭户申报出生登记。

  父母双方在本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户口均在集体户、社区户的,子女可以随父亲或者母亲在集体户口(学生户口、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除外)、社区户申报出生登记。父母户口从集体户、社区户迁出时,子女户口应当一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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