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共交通免缴车船税条件

导语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江苏省车船税征收规定公共交通车船免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免缴车船税。

  公共交通车船免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运营资格;

  (二)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运营;

  (三)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

  >点击查看:江苏车船税减免政策一览

  缴税期限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由纳税人自行申报车船税的,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纳税人购买交强险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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