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职工哺乳期多长时间

导语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给女职工每日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不少于1小时哺乳时间,时间计入工时。

  江苏女职工哺乳期享受以下待遇:

  (一)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三)实行劳动定额的,减少相应劳动量;

  (四)每日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五)哺乳时间以及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拓展阅读:母乳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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