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京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

导语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详见正文。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独生子女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月,每人不超过1000元/月

  扣除须知:

  1.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上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扣除】可获南京2024年度个税专项扣除时间、7大扣除标准及填报流程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