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顶尖人才团队认定要求

导语 南京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人才试验区政策(试行)实施细则汇编已出炉,符合条件的顶尖人才团队可以申请顶尖人才团队资助,那么顶尖人才团队认定要求是怎样的?

  《江北新区顶尖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实施细则》中对顶尖人才团队条件的认定要求:

  顶尖人才团队必须由所引进的企业组织申报,所引进企业须符合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战略和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新区“4+2”产业方向(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引进团队所在企业前一年净入库税收缴纳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前一年年计税销售金额不低于1亿元。

  2、团队带头人领衔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注册实缴资本不低于政府扶持项目资金的 1.5 倍,企业运营两年内,年计税销售收入不低于 1000 万元,增长率高于 50%,方可兑现项目资金。

  引进的顶尖人才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发展规划。

  2、团队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业化前景好、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能够在未来3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团队由团队带头人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至少2人以上,不超过5人。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

  4、团队于2015年1月1日后(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在新区创新创业。在新区创业或全职到新区企业领衔创新创业(属于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属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

  5、团队带头人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中国或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3)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

  (4)国家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等;

  (5)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

  6、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 50%以上,至少两两之间在高校、企业、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中有过 2 年以上的稳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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