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

导语 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吗?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是什么?

  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

  1.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含在我省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我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就业登记,可在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

  2. 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长可按年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得违规向前进行以往年度的补缴来增加缴费年限。

  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

  目前我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月缴费工资基数和月缴费标准依次为4879元(975.8元)、6000元(1200元)、7000元(1400元)、8000元(1600元)、9000元(1800元)、10000元(2000元)、12000元(2400元)、14000元(2800元)、16000元(3200元)、18000元(3600元)、20000元(4000元)、24396元(4879.2元),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经济状况自主向税务部门申报选档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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