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集体土地房票奖励标准
导语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各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区实际,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给予奖励。
集体土地房票奖励标准和实施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各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区实际,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和具体实施由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各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房票面额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的,房票票面金额为被征收人房票安置面积与参照征收范围周边地块安置房市场交易价格评估单价的乘积。搬家费、过渡费、装修补偿费、搬迁奖励费等费用不计入房票票面金额。用于计算房票票面金额的被征收人房票安置面积,不得超过依法确定的可以申购征收安置房总面积。房票票面金额与征收补偿款差价部分纳入征收成本。
房票结算金额为房票票面金额与购房奖励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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