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收养孩子怎么上户口

导语 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后,由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到被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后,由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人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后,可以到被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二)被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

  (三)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

  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凭上述材料和被收养人户口迁移证,为被收养人在收养人家庭户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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