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收养孩子怎么上户口
导语 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后,由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到被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后,由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收养人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后,可以到被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二)被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
(三)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
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凭上述材料和被收养人户口迁移证,为被收养人在收养人家庭户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获取南京立户、销户及户口迁移等办理条件和流程,加入办事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