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多个单位工作的职工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导语 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的南京职工,发生了工伤应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南京职工在多个单位工作,工伤保险由谁承担?

  缴纳保险单位

  职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其就业的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承担保险单位

  职工发生工伤的,应当由其受伤时为之工作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拓展阅读:工伤异地就医

  没有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且有医疗依赖的工伤职工,因工作或生活需要长期居住在南京市以外的,需提前办理工伤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手续,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可在长期居住地选择1-2家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进行治疗。

  》》南京工伤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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