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康复备案条件

导语 申请人前往南京市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机构办理工伤康复备案手续,备案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起来看。

  工伤职工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应当由南京市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进行康复。

  工伤保险承担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查看江苏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南京工伤保险参保流程、认定指南,待遇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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