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伤保险人员专用病历办理指南(条件+渠道+材料+时间)

导语 南京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进行治疗可向经办机构申请专用病例。

  一、办理条件

  1、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进行治疗的(项目参保人员除外);

  2、已取得《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办理材料

  1. 1寸或2寸本人照片;

  2. 涉及第三人责任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还需提供:

  (1)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2)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3)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资料。

  三、办理渠道

  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城通办。》》点击查看

   四、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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