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工伤住院医疗费伙食费每月几号申请

导语 南京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城通办工伤住院医疗费和伙食费申请,除关门结算期除外均可办理。

  法定工作日(每月7日至10日关门结算期除外)可以办理。

  涉及第三人责任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2)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3)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资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查看南京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认定指南等信息,加入本地宝办事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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