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工伤住院医疗费伙食费每月几号申请
导语 南京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城通办工伤住院医疗费和伙食费申请,除关门结算期除外均可办理。
法定工作日(每月7日至10日关门结算期除外)可以办理。
涉及第三人责任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2)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3)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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