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导语 根据《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南京市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如正文所示。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实行定额缴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调整为90元/月。
医疗保险: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缴费标准:2023年4月1日起,缴费基数下限4494元/月,缴费标准为369.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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