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京人才安居新政几月几号施行

导语 2023年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11日,更多内容看正文。

  2023212日起施行

  2023年1月1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的通知。新的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出来了,办法20232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1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24日发布的《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宁政发〔2017〕99号)同时废止。

  拓展内容

  本办法所称人才安居,是指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或者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的活动。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和雨花台区。

  江北新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人才安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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