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企业缓缴范围
导语 执行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为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含生育险)的部分单位。缴范围详见正文。
参加南京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体娱乐、会展旅游等中小微企业给予资金补助政策操作指南
以具体申报通知为准,申报通知将在南京市商务局、文旅局等部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联系方式:68539594(市商务局)、68789157(市文旅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南京本地宝,回复【支持】一键获取南京助企纾困二十条举措、政策图解及操作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