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导语 通知规定,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24396元执行,下限标准按4879元执行。
2024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较2023年上调354元。
2023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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