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积分落户审核要多久

导语 满足积分落户申请条件后,携带材料到南京区公安机关积分落户申请受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受理流程:

  申请人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收到申请材料后,承办人员应当当场查验。材料齐全的,应当立即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区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时将申请人资料录入积分落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出具初审意见。

  市公安部门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职责分工转送相关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区公安机关对积分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相关部门的减分项审核,总积分已达100分以上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点击查看:积分落户申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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