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新增5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

导语 江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十四五”时期,江苏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50万套(间)以上。

  更新于2021年12月28日

  2021年12月,江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

  “十四五”时期,江苏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50万套(间)以上,主要解决城市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不设收入线门槛,主要考量他们在本地是否有房,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新市民主要是指非户籍常住人口,青年人则是新落户的新就业大学生。)

  拓展阅读

  让更多市场主体加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除了土地支持政策,《实施意见》也明确了税费减免和民用水电气等优惠政策。在税费减免方面,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由5%减按1.5%缴纳。而凡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取得认定后,水、电、气价格均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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