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办理退休(时间+材料+待遇核定)

导语 南京本地宝为大家带来企业办理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时间、材料及待遇核定流程,一起来看吧。

  一、申报退休

  单位或退休代理机构于申报次日起的2个工作日(每月11日至次月6日的法定工作日)将办理退休所需材料报送至档案受理窗口,窗口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退休审批部门将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人事档案

  2.参保人员签字、单位盖章的《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3.经参保人员签字确认的1992年1月后历年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

  4.单位盖章的参保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5.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本人退休(退职)申请

  6.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的,还应提供参保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和公示材料

  二、待遇核定

  每月11日至次月6日的法定工作日,待遇核定部门对已批准退休的参保人员进行待遇核定,单位可登录“网办大厅”查询和打印待遇核定结果,无需再到经办窗口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待遇核定表打印路径如下:

  1. 单位登录“网办大厅”,选择“单位信息”—“养老待遇”—“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2. 输入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在“基本养老金查询列表”框内勾选需打印人员名单,点击“﹥”,将人员名单移入“需打印基本养老金列表”框内。

  温馨提示:输入信息为筛选条件,为非必选项,按需填写即可。

  3. 点击“导出”,系统将自动弹出“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导出人脸认证”二维码,扫码通过实人认证后即可导出、打印待遇核定表,系统支持批量打印功能。

  温馨提示:进行认证的人员应为网办大厅账号登录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退休】可获取2025全国延迟退休最新消息、延迟退休年龄对照表、法定退休年龄计算期、养老金待遇测算、南京现行退休规定及办理办法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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