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遗属享受什么待遇
导语 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怎么办?其遗属能享受什么待遇?有什么要求吗?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由失业保险基金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注意: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拓展阅读: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且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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