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导语 南京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不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手续。
南京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1、在南京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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