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导语 南京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不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手续。

  南京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1、在南京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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