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政策延期三年 4类人才可直接落户

导语 《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详见正文。

  2021年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和《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与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落户】可获南京市人才落户线上申请入口/条件/流程,不同人才(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等)落户指南,落户材料、办理受理点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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