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毕业生档案转接流程一览
导语 毕业生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详见正文。
【毕业生档案接收】
(a)学校将毕业生档案通过机要交通或高校邮政EMS标准快递转至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b)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审核档案。
【毕业生档案工作关系变动转出】
(a)申请人持《调档函》(失业人员可持《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变动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b)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调档材料,合格的办理调档手续。
【毕业生档案升学转出】
(a)申请人持《调档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
(b)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调档材料,合格的将其人事档案转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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