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0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2021年3月1日开始

导语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2020年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间,详见正文。

  【起止时间】

  2020年年度汇算时间是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其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温馨提醒:

  1.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

  2.建议纳税人尽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以免产生办税拥堵,影响办税体验。

  【政策介绍】

  居民个人将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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