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是共同偿还吗
导语 南京申请离婚夫妻的共同债务是共同偿还吗?离婚时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损害赔偿?一起来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1.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离婚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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