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票备注栏填什么

导语 南京发票备注栏需要填写什么信息?南京发票备注栏填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起来关注。

  备注栏填写事项:

  一、货物运输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二、差额征税开票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三、建筑服务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南京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四、销售、出租不动产

  销售、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五、保险代收车船费发票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六、销售预付卡

  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增值税发票】可获南京增值税发票查询入口、增值税发票相关业务办理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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