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证

导语 子女出生日期为2016年1月1日前)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未及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继续申请领取。丢失的可以补办,补办在日期上没有限制。

  南京办理独生子女证:

  申请人到孩子户籍所在地镇街领取或者在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表中“申请理由”中必须详细说明婚姻及所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基 本情况。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委会或居委会)签署意见后,送交镇街,并附下列材料:

  1、身份证、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各一份;

  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上述原件由镇街经办人当场审核无误后退还,复印件加盖“此件与原件核对无 误”章并由经办人和申请人签字后留存。

  1.到社区居委会或单位的计生办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申领表

  2、申领表一般要一式三份(两人在一个单位的可一式两份),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相关内容,并且夫妻必须签名。

  3、申领表还需要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有待业证者凭待业证到户籍地居委会盖章,有单位的在单位盖章(必须是单位公章,部门章不行,但单位计生章可以)。

  4、申领时还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本首页(有地址的第一页),孩子户口页,父母双方各自结婚证及身份证,孩子出生证,以上证件需备齐原件和复印件。

  5、一家三口的照片一张,二寸。

  6、以上所有办好,就到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办盖章,最后到区计生行政部门盖章领证了!

   注意:根据修订后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子女出生日期为2016年1月1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以及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及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继续申请领取。丢失的可以补办,补办在日期上没有限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独生子女】可获取南京独生子女奖励金申领方式、护理假政策,加入本地宝办事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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