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民与台湾居民登记结婚所需材料

导语 南京居民与台湾居民登记结婚需要哪些材料?本文为您介绍南京 居民与台湾居民登记结婚所需材料。

  申请结婚登记的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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