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险可以在外地报销吗?附条件、时间

导语 申报时生育保险要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且产假期间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可以产假满后申请生育费用报销。

  在外地不报销,产假结束在南京报销。

  办理条件:

  申报时生育保险要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且产假期间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办理时间:

  产假结束后次月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作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

  办理材料: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备用)。

  报销地点:

  南京市医保中心或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预产期查询工具:在“苏服办APP”首页搜索或在“婚育养老”主题专栏选择“预产期自测”应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查看南京生育险条件/标准、零星报销范围/流程等信息,加入办事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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