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医保参保生育险怎么用

导语 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政策享受生育补助待遇、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报销。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怀孕后携带结婚证、社会保障卡、生育登记服务证明等材料到具备建卡条件的医疗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孕产妇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医疗待遇

  包括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比例40%,基金支付限额800元;发生的生育住院分娩费用,参照住院支付政策执行,其中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80%。

  生育补助

  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享受生育补助待遇。补助标准为1300元/人次。

  拓展阅读:南京城乡医保电子发票下载

  1、经办银行打印

  参保人通过线上或银行缴费的,均可在全市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经办银行打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作为缴费凭证。

  2、线上打印

  登录江苏电子税务局网站首页,进入“公众服务”,点击“社保缴费凭证打印”,通过手机号验证,自行下载pdf文件进行打印。

  登录江苏政务网—综合旗舰店—省税务旗舰店,链接“个人服务”事项中的江苏社保电子票库。缴费人需要先注册个人账号,然后登录系统,点击“江苏社保电子票库”,自行下载pdf文件进行打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医保】查询南京各类人群医保参保步骤,缴费标准及入口等信息,加入办事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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