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失业保险转到南京的条件

导语 省内失业险无需转移,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呢?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起来了解。

  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内流动,无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下列情形可以办理跨省转移:

  1、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

  2、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选择回户籍地(跨省)申领的;

  3、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注意:无法网办可持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就近至市、区级任一失业保险经办柜面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江苏省失业保险最新政策、申领入口、发放标准、申领条件、申领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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