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可以办门慢吗

导语 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门诊统筹待遇和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两病”待遇、门诊大病待遇、门诊精神病待遇、门诊艾滋病待遇、住院待遇、生育医疗待遇、大病保险待遇八类。

  南京城乡居民没有门慢待遇。

  南京城乡医保大病待遇如下:

  1、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患有恶性肿瘤的参保居民,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指静脉或介入化学治疗)医疗费用,基金支付限额12万元/年;发生的乳腺癌和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肾癌和黑色素瘤免疫治疗,恶性肿瘤口服化疗(含分子靶向药)、膀胱灌注、抗骨转移或晚期镇痛治疗等针对性药物治疗费用,自确诊之日起五年内,基金支付限额8万元/年,五年后仍需继续治疗的,经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后,可延长待遇年限;发生的除放化疗和针对性药物治疗以外的辅助治疗费用,基金支付限额为:第一至三年1万元/年,第四至五年5000元/年,第六年及以后2000元/年。

  2、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

  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包括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的参保人员,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透析医疗费用限额为6.3万元/年,发生的辅助检查用药医疗费用,基金支付限额为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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