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办居住证条件

导语 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可以申请居住证,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居住证。

  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

  1、拟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宁居住6个月以上的,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

  3、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拓展阅读:居住证信息变更流程

  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变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或者居住证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证换领手续。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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