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随迁子女幼儿园入园(条件+流程+监护人义务)

导语 南京市溧水区人口集聚新政保障外来人口随迁子女在溧水区公办幼儿园(民办普惠园)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待遇,具体的入园条件、流程及监护人义务见正文。

  南京市溧水区保障外来人口在溧就业创业的,其子女在南京市溧水区区公办幼儿园(民办普惠园)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待遇,就读学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1、入园条件

  (1)外来人口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务工或经商且工作相对稳定,在我区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园申请;

  (2)处于学前教育阶段(3—6周岁),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非溧水户籍适龄幼儿。

  2、入园流程

  (1)到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根据《溧水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日程安排在溧水教育网幼儿园招生平台登记;网上登记后,依据相关幼儿园的要求,家长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登记的幼儿园现场审核入园资料,办理入园手续。

  (2)到其他镇街就读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根据各镇街招生工作日程,携带“入园条件”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向各镇街幼儿园提出申请,办理入园手续。

  如果监护人在区级报名系统成功登记幼儿信息,但未能进入幼儿园现场审核或经现场审核后条件不符未被录取,幼儿家长将信息上报至区教育局托幼办(8月1日—10日期间),托幼办将根据周边幼儿园学位情况进行区域统筹安排。

  (3)监护人义务

  ①外来人口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主动与相关幼儿园和区教育局联系,送适龄幼儿入园,保证其接受学前教育;

  ②配合做好入园条件审核,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服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政策来源:《溧水区人口集聚十条新政(试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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