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能人员照护保险筹资标准是什么?

导语 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均为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参保人员,2021年个人缴纳部分减半征收。

  失能保险基金由个人缴纳、财政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入三部分组成。

  实施分年龄段缴费机制:60周岁(含)以上参保人员,筹资标准1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40元/人·年;60周岁以下参保人员,筹资标准6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20元/人·年。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由个人账户资金缴纳,每年12月份在医保个人账户划账同时一次性划转次年个人缴费额。2021年度费用实行减半征收,划转时间为2021年6月份,即:60周岁(含)以上参保人员,个人缴纳20元/人·年60周岁以下参保人员,个人缴纳10元/人·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缴纳次年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2021年度个人暂不缴费。

  拓展阅读:为什么失能险要从职工医保医保个人账户中划拨?

  个人账户资金是医保基金的组成部分,其构成一部分是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另一部分是统筹基金划拨进入的。失能保险作为医疗保险的一项政策,失能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个人账户划拨资金,一方面免除了个人缴费的事务性负担,另一方面增加了个人账户的共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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