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起南京驾乘电动车需佩戴头盔

导语 南京骑电动车要戴头盔吗?南京电动车佩戴头盔有哪些注意事项?南京电动车能带人吗?

  最新消息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载人、佩戴头盔最新规定更新如下:

  1.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2.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3.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4.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南京此前发布的相关通告

  2020年4月16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自2020年5月1日起,南京交警积极鼓励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对未佩戴头盔的,交管部门将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以下为通告原文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20年5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全面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极鼓励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二、对于快递、外卖等依赖电动自行车配送的企业、行业,骑手按照“六统一”管理规范,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三、鼓励保险公司、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等企业,采取免费赠送等惠民方式发放安全头盔。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并遵守管理规定。特此通告。

  除了正确佩戴头盔之外,对电动车驾乘人,还有六点提醒

  上路行驶请走非机动车道,未设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请靠右行驶;

  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不突然变道;

  不违规载人(只能载一名12周岁及以下的儿童);

  过路口请走人行横道,注意礼让行人、避让机动车;

  限行时段、路段,不得行驶;

  遵守交通标志指示,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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