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规定怎么休?不休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导语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详见正文。

  年假多少天?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能不能把两年甚至三年的年假攒一起休呢?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只能跨一年,把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年假攒到一起休就不行了。

  未休的年假如何补偿?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100%部分)及法定补偿(200%部分)。年休假不足一整天的,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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